2023年甘肃庆阳市陇东学院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2023-11-08 09:57:15阅读:0地区:甘肃电脑版

  4.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具体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陇东学院校园网公告。

  5.注意事项。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相关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提供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由个人承担责任。

  三、考试

  (一)考试形式和内容

  1.考试形式: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2.考试内容:笔试和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并委托第三方执行,不指定教材,不组织任何培训。

  (二)笔试

  1.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具体安排请关注陇东学院校园网公告,有关信息以网页通知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2.笔试不设开考比例,各专业笔试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笔试为闭卷形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总分100分。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三)面试

  1.面试资格审核: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1的岗位,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通过陇东学院校园网公告。

  2.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待定,具体安排请关注陇东学院校园网公告,有关信息以网页通知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3.参加面试人员及相关要求在面试前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考生需及时查看学校官方网站,查看面试有关通知。

  4.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为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成绩当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

  (四)综合成绩及公示

  应聘人员总成绩的核算办法: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依然相同时,采用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面试结束后,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依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的1:1确定。体检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

  (二)考察:考察主要以调阅档案和到所在学校、单位考察为主,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报学校党委会审定,并按要求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要随时关注学校官方网站相关通知信息,所有信息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本人,不再单独另行通知,因个人原因逾期或提供有关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及资格初审均在网上完成,应聘人员要及时查看相关信息,按照程序要求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的始终,考生对填报信息或提供附件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陇东学院人事处或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反映,人事处咨询电话:0934-8658685,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934-8658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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