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规定以准考证为准。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报名时使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结束后,考生在扶余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5.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复习范围请参见《2023年扶余市中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附件2)。
6.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1:3比例范围内,有多人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免笔试岗位(岗位序号:001号—006号),如同一岗位实际报名人数未超过30人(含30人)时,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超过30(不含30人)人时,一般与笔试岗位一同加试笔试,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9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多人并列进入1:9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加试笔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7.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精神,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百分制)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
(二)资格条件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请考生关注扶余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经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扶余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4.考生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折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为60分。折算后总成绩未达到及格线者不予录取。免笔试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总成绩未达到及格线者不予录取。
(四)成绩查询
请考生及时查询成绩,未及时查询成绩的考生后果自负。成绩在扶余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进行考察。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扶余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递补
在面试结束后,公示前,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