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工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学校不予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盐城工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工资、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学校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七、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工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8298600、88168891
八、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工学院监督机关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8168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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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工学院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