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盐城工学院招聘公告

2023-11-03 10:20:55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及开考比例

  各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学校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于2023年11月13日在盐城工学院校园网主页(https://www.ycit.cn/)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在2023年11月14日8:30-11:3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2023年11月15日11:30前完成改报岗位人员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11月17日9:00-17:00到学校参加资格复审(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中路1号盐城工学院南校区润美楼一楼报告厅),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供招聘单位核验:

  1.有效身份证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空白未签订)。

  2.本人科研成果及各类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后提交2张2寸近期免冠彩照,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一)笔试、专业技能测试

  1.笔试(1-2、5-18岗)时间:2023年11月18日8:30—10:30。笔试内容以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专业知识为主,不指定辅导用书。

  2.专业技能测试(1-4岗)时间:2023年11月1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测试。

  4.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盐城工学院校园网主页公布成绩。1-2、5-18岗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1-4岗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1-2岗按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计,3-4岗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计,5-18岗按笔试成绩计,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心理测试、面试人选。如某招聘岗位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不足该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进入心理测试、面试人员名单(包括成绩及其排名)将在盐城工学院校园网主页公布。

  应聘人员须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校通知相关事宜,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心理测试

  面试前组织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心理测试主要以答题或访谈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核项,不计入总成绩。

  (三)面试试讲

  1.时间

  面试试讲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试讲要求

  3-12岗:规定内容的试讲(内容将通过学校主页公告)和考官现场提问。面试试讲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1-2、13-18岗:考官现场提问。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四)总成绩计算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各招聘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2岗: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3-4岗: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试讲成绩40%。

  5-12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试讲成绩60%。

  13-18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试讲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试讲环节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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