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学校视报名情况确定考生面试资格及面试人数。
五、岗位性质及薪酬待遇
1.岗位性质:劳动合同制;
2.薪酬待遇:工资标准基本参照在职、在编教职工同工同酬,每年发放十三个月工资;
3.其他待遇:与在职、在编教职工享有工会福利和体检等待遇。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学校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者方可被录用。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学校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八、聘用
根据公示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1个月内,与学校签订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如遇到寒暑假顺延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按期转正,聘期3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情况说明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