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材料清单如下:
(1)《山东女子学院应聘登记表》word版;
(2)本人签字的《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3)应聘者本人的身份证(含正反面);
(4)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请提供《山东女子学院应聘登记表》所填信息的佐证支撑材料。
2.资格审核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岗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成绩在本场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博士岗的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
应聘人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作为聘用参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考试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记入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政审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意识形态、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女子学院人事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学校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备案、聘用。
五、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咨询电话:0531-86526132
监督电话:0531-8652609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6:30
邮箱:sdwuzp@sdwu.edu.cn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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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女子学院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