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1.30岁及以下指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本次招聘所有岗位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须于2024年6月30日前取得(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者一经录用即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取得学历学位的录用者在岗期间按非编B类人员标准发放相关待遇,取得学历学位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非编A类人员标准发放相关待遇)。
3.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城市学院网站(http://www.hnc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13日。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hncursc@126.com,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报名材料如下:
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城市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城市学院2023年第二批非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机关教辅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须于2024年6月30日前取得。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学术硕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城市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考试安排的时间、地点在湖南城市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核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总分100分。A1类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习近平教育思想、党建思想、思想政治教育及辅导员实际工作相关的基础知识和论文写作;A2类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图书馆学、信息化建设等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及其他综合能力、实际应用技能等;A3类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新闻政策法规、新闻业务基础知识及申论;A4类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财务会计专业所需基础知识;A5类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主流数据库管理系统和主流开发工具等软件工程相关专业知识;A6类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等相关专业知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分数相同者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面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