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城市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原则上服务期限不能少于四年。
咨询电话:0737-6111336(曹老师)
0737-6111010(王老师)
监督电话:0737-6110025(纪委办公室)
附件:湖南城市学院2023年第二批非事业编制教学科研人员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湖南城市学院人事处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