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城市学院招聘第二批非事业编制教学科研人员公告

2023-10-31 12:35:21阅读:0地区:湖南电脑版

  说明: 1. 30岁及以下指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岁及以下指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本次招聘所有岗位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须于2024年6月30日前取得(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者一经录用即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取得学历学位的录用者,在取得学历学位前工作期间按外聘教师发放相关待遇,取得学历学位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非编A类人员标准发放相关待遇)。

  3.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城市学院网站(http://www.hnc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20日。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hncursc@126.com,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报名材料如下:

  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城市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城市学院2023年第二批非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须于2024年6月30日前取得。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学术硕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城市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考试安排的时间、地点在湖南城市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核方式

  采取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试讲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教学基本技能,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试讲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到开考比例但未达到入围面试比例的,则试讲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专业素养、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面试、试讲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参加各项考试环节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城市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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