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兰州城市学院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期)

2023-10-24 10:12:53阅读:0地区:甘肃电脑版

  2.公示。学校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同时将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会议审定。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聘用意见,提交学校会议审定。

  4.聘用备案。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省人社厅备案,并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三、引进待遇

  (一)进入学校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及学校校内绩效工资、福利。

  (二)按照已取得业绩成果提供安家补贴和科研启动费,具体如下:

  

  (三)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满足条件可直接定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根据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在户籍办理、出入境和居留服务、社保办理、税收减免、安家补贴、子女入学、配偶安置、就医保障、免费旅游等方面享受优质待遇与服务。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引进程序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违纪违法等行为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我校对聘用人员采取试用期制度(有正式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计入聘用服务期。

  (三)公开招聘人员考核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存在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五、联系方式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

  联系部门:兰州城市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931-5108881

  监督电话:0931-7603307

  附件1:兰州城市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列表(1).pdf

  附件2:兰州城市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1).xlsx

  兰州城市学院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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