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引进待遇
(一)录用者进入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职工的相关待遇。
(二)可根据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申请认定颁发的“陇原人才服务卡”并享受相应待遇。
(三)引进的校内待遇
1.发放安家补贴35-60万元(含“陇原人才服务卡”安家补贴),资助科研经费理工农医15万元、人文社科10万元。特别紧缺专业、科研成果突出者,实行“一人一策”,协商确定待遇。
2.提供低于市场价的房源一套(130平米左右)。安家补贴发放前安排免费周转房1套或发放租房补贴(1000元/月)。
3.毕业证学位证、档案到齐,全职工作后,即享受副教授待遇;工作年限满2年可转正定职为副教授;科研成果突出者可享受教授待遇。
4.提前来校全职工作的,已取得博士双证的按事业单位新录用博士研究生标准、未取得博士双证的按硕士研究生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5.配偶在甘州区范围外工作的,符合调动条件的由我校协调办理调动手续;配偶无工作或不符合调动条件者安排为聘用人员;协调子女就近入校学习。
6.来校考察的交通住宿费用由学校承担。
(四)职业发展支持
1.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人才工程、科研项目。
2.优先推荐申报甘肃省人才工程、科研项目。
(1)甘肃省领军人才;
(2)甘肃省“飞天学者”特聘计划;
(3)甘肃省陇原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
(4)甘肃省高校青年教师成才奖。
3.河西学院“祁连人才工程-青年骨干教师、学术带头人”人才支持计划。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截止。应聘人员将本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发送至岗位列表中公布的相关二级学院联系人邮箱或学校人事处邮箱(hxxyzp@163.com)报名。
2.由相关二级学院负责资格审查工作,主要审核应聘人员学历学位信息、学习经历、业绩成果等信息。
(二)考核
考核由相关二级学院组织,具体时间及考核方式由相关二级学院确定。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考核采取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要求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教学能力和岗位胜任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打分评判。
(三)体检
体检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师德师风、教学和科研能力及水平等情况。
(五)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学校网页公示7天。
(六)审批、备案
学校为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人事档案未能转入学校者不予审批聘用。
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
(七)聘用
对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四、其它相关情况说明
1.根据招聘实施推进情况,我校将适时发布补充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河西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的招聘相关信息。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河西学院人事处王老师
电话:09368282011
邮箱:hxxyzp@163.com
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环城北路846号河西学院行政办公楼3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