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采取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凡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4:1的,应对此岗位考生进行公共科目笔试;未达到4:1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11月1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下一环节规则。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重庆市江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并执行以下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或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江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等事项将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的考生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通知的时间、地点等要求,提供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5),接受报名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应试人员面试须知》,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江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江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比例。
考生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主动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提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6),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应试人员面试须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100分,时间10分钟。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