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报名费每人150元。
2.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现场按规定程序进行缴费,确认缴费结果后,由现场工作人员将缴费成功的报名考生相关信息进行采集录入,信息录入后,由报名考生负责将报名材料全部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确认报名程序结束。2023年10月27日18:00前未完成缴费或缴费完成后未进行报名信息录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报考资格,不予发放《笔试准考证》,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本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1:3的,按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计划在肃南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报考取消岗位计划的考生,届时根据相关要求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按准考证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准考证》现场领取,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1.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计划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对于达不到最低面试比例的岗位,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采取取消岗位计划或岗位合并的方式达到面试比例。岗位合并按照岗位代码依次依序开展,取消或合并的岗位将在肃南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及相应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学历档案托管证明。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卫健系统专业技术岗位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的能力素质等。教育系统面试由讲课(15分钟)和专业问答(5分钟)两个环节组成,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的能力素质等。
(四)总成绩计算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先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计算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先后以笔试、面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选由县人社局通知考生本人。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者,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进行考察,同时收集审核考生个人档案(因各种原因无法按期提供档案的,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由考生自负)等相关资料,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