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肃南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2批)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经研究,肃南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2批)共22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肃南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第2批)》(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各招聘岗位所需的户籍、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其中,户口迁入时间须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2023年10月16日以前,不包括16日);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
5.《岗位简表》中年龄按周岁计算,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6.面向“肃南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未入编制的项目生”招考的职位,须是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在肃南县事业单位工作尚未入编的“三支一扶”等项目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证件不全或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以及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7.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人员被执行人的;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专业要求
各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以教育部专业分类目录为准。各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符合报考专业。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至10月27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
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会议室。
(三)报名方法
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肃南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第2批)》(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2份,须经本人签字确认;
2.近期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片5张;
3.报名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目前有工作单位的报名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
4.教育部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
5.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诚信承诺书》原件,须经本人签字确认;
7.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报考岗位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涉及违纪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至10月27日。报名结束后,因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审核的,不予补报。
本次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五)报名费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