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张人社通〔2020〕220号)《肃南县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办法(试行)》(县委办发〔2022〕4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肃南县2023年公开招聘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经研究,肃南县2023年公开招聘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8名。招聘后根据所学专业、工作经历、个人专长等条件安置到县内有空缺编制的事业单位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985”、“211”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
5.肃南县户籍或生源地。户口迁入时间须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2023年10月17日以前,不包括17日);
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专业不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证件不全或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以及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7.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人员被执行人的;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
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会议室。
(三)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肃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高校研究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2份,须经本人签字确认;
2.近期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片5张;
3.报考人员提供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目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
4.教育部学信网本科、研究生学历验证报告;
5.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诚信承诺书》原件,须经本人签字确认。
报考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报考岗位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涉及违纪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报名结束后,因考生提交材料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补报。
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五)报名费收取
1.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报名费每人150元。
2.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现场按规定程序进行缴费,确认缴费结果后,由现场工作人员将缴费成功的报名考生相关信息进行采集录入,信息录入后,由报名考生负责将报名材料全部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确认报名程序结束。2023年10月24日18时未完成缴费或缴费完成后未进行报名信息录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报考资格,不予发放《面试通知书》,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