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
4.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考试工作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
2.笔试时间、地点。2023年10月23日(星期一),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携带证件材料。考生笔试时必须携带:(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2)本人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为零或成绩不达60分的考生,不列入资格复审人选。
5.成绩查询。2023年10月27日,可登录https://qzpta39.chinasyks.org.cn/cn_lnccqcjjkfq/index.html#/index报名系统自行查询。
6.其他事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先报考后审查的原则。资格审查工作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上通知。资格审查时,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必要时主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人事档案。由委托代理人代为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1.时间及地点。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另行公布(http://www.caida.gov.cn/)。
2.面试人选确定。通过参加笔试进入面试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公安分局辅助岗位人员在笔试、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上述方式确定)。
3.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8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专业知识、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5.拟聘人选确定。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最终成绩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
在考生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确定为拟聘人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进行下一轮面试加试。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的,对拟聘用人员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