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吉林长春市二道区事业单位招聘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公告(3号)

2023-10-12 09:22:46阅读:0地区:吉林电脑版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到二道区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招聘单位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应从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报考人员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2024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3年的,可视为2023年毕业生)。

  (四)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解决落户。被聘用的优秀人才享受工作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登记城镇常住户口待遇。可充分考虑人才本人意愿,在二道区域范围内安排子女入学就读,帮助解决学龄期子女入学(小学、初中)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服务保障。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二)考生自报名开始至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相关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ccrs.changchun.gov.cn/)、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ccerdao.gov.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各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纪检监督电话详见(附件1)

  人社部门电话:0431-89680355(长春市二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综合管理科)

  招聘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长春市二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长春市二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

  附件1:2023年长春市二道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3号).xlsx

  附件2:2023年长春市二道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doc.doc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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