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属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2.考生须及时关注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时间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审查截止时间为10月24日16:30。资格审查不合格未进行改报、虽然改报但审查仍不合格、因离报名截止时间过短不能完成审查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4.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版)》《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更新)》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认。考生对资格审查有关问题需要咨询的,请通过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报名咨询电话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时间:2023年10月30日9:00至2023年11月3日9:00截止。
考生登录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345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均在准考证上注明。没有《准考证》的,不得参加笔试。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考试
笔试考试工作由长春市二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和科目:
2023年11月3日(星期五)
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为中小学教师类(D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2.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携带证件材料: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2)《准考证》。以上材料缺一不能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确定:笔试科目均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分别为150分,笔试成绩满分300分。笔试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列入资格复审人选。
5.成绩查询:2023年11月10日9:00时,可登录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345报名系统自行查询。
6.笔试加分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经审核通过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初始成绩的基础上实行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加分后笔试成绩超过300分的按300分计算。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须现场进行审核。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审核的,须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
①审核时间:2023年10月25日9:30至15:30,逾期未参加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
②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长春市二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综合管理科(地址:二道区和顺街1303号415室),联系电话:0431-89680355。
③证件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入伍通知书、入伍登记表、退伍登记表、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长春市二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武装部、长春市二道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部门对享受加分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对联合审验合格的考生,于2023年10月30日在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欢迎广大考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