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注意事项。为确保招考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经应聘人员申请仅可更改的两类信息填写错误:一是应聘人员姓名中有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应聘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应聘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到省工信厅人事处进行审核、修改,截止日期为10月14日18: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考试费用缴纳
根据《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主体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精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次1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收到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短信后24小时之内,按提示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按规定标准缴费后及时确认缴费结果。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提供的手机畅通,如提供手机号码有误或因关机、停机等其他原因,造成缴费信息不能及时准确送达,后果自负。应聘人员如未按规定时间、规定标准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请登录报名系统于10月18日9:00--10月19日24:00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为应聘人员参加招聘的必要凭证,请务必妥善保管。
(四)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按照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由省工信厅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题范围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10月下旬举行,具体开考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省工信厅官方网站和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招聘单位负责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复审人员的1:3确定,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达到笔试最低控制线全部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省工信厅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本人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备案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从业资格要求的岗位须提供从业资格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所需其他印证材料,以及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与报名表中照片一致)。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证书的应聘人员,或相关学籍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等无法查询的应聘人员,复审不合格。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应聘人员,以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复审资格,不退还报名费,并按照笔试排名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由应聘人员本人签字领取。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3的,由省工信厅划定最低面试分数控制线,在面试前通知应聘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现场公布,由应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地点在省工信厅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
(七)成绩公布
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排名为先;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面试加试,确定排名先后。笔试、面试和总成绩通过省工信厅网站和招聘单位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