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补录全过程。
2.报名人员对自己所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补录工作在梅河口市纪委监督下开展。
5.本次补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本公告由梅河新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附件:2023年梅河新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关于补录综合窗口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梅河新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