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考试考核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不到8:1的,直接进行面试。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教育教学知识;面试包括专业面试(说课和专业素养测试)、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音乐、体育、信息技术教师及教练岗位须进行专业素养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基本功。
考试考核暂定在北京市举行。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分值100分,考试总时长为90分钟。
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以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公告或短信通知为准。考生须持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等证件,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组织笔试的岗位,笔试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的,经重庆高新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4.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等事项在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针对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开展。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与岗位招聘条件相匹配的印证材料,接受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需要提交的资料内容包括以下材料:
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认证资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就业推荐表、与岗位招聘条件相匹配的获奖证书等印证材料。以上资料按上述顺序提供,现场验原件收复印件,各类资料须确保真实有效,如出现虚假资料或经相关部门认定为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一律视作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三)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以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公告或短信通知为准。
面试采取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方式进行。专业面试方式为说课,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专业水平、职业素养等方面;综合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等方面。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分值均为100分,考核总时间不低于15分钟。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1.甲类岗位(除音乐、体育、信息技术教师及教练岗位以外)
(1)未组织笔试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组织笔试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2.乙类岗位(音乐、体育、信息技术教师及教练岗位)
(1)未组织笔试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素养测试成绩×50%+说课成绩×50%)×50%+综合面试成绩×50%。
(2)组织笔试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素养测试成绩×50%+说课成绩×50%)×25%+综合面试成绩×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