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考核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全部聘用人员须在铜梁区服务3年,方能交流、调动到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3年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所聘人员脱产参加规范化培训、进修学习、学历教育的时间不计入最低服务期内。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的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试考务咨询电话:区人力社保局023-45640258,区卫生健康委023-45695832。
(三)本公告由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1.重庆市铜梁区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岗位一览表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3.铜梁区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报名表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7.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8.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铜梁区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