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面试或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教育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jledu.net/)为本次公告的发布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吉林省教育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431-81170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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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教育学院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