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关于创新优化人事管理政策支持高等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吉人社联[2020]134号)、《关于科学做好2023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49号)及《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吉林省教育学院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共招聘工作人员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吉林省教育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补充公告》(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45周岁以下(1977年9月25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9月25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荣誉获奖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所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吉林省教育学院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本公告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多选或重复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上午9:00至10月25日下午16:00。报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不在报名时间范围内的,视为无效报名(考生报名以邮箱收发显示时间为准)。
(三)报名要求。
考生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存入一个文件夹并压缩,报名邮件名称及文件名称格式为:“吉林省教育学院1号公告补充公告-N号(公告中岗位序号)岗位-考生姓名”,如:吉林省教育学院1号公告补充公告-4号岗位-张三。报名材料及要求如下: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PDF格式),文件命名为:“1-1身份证(张三)”;
2.本、硕(博)毕业证、学位证及各层次相应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更新日期为2023年9月)扫描件(PDF格式),文件按顺序分别命名为:“2-1本科毕业证(张三)、2-2本科学位证(张三)、2-3本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张三)、2-4硕士毕业证(张三)、2-5硕士学位证(张三)、2-6硕士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张三)、2-7博士毕业证(张三)……”;
3.在读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考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硕博连读者需提供硕博连读证明;相关材料文件命名方式按上述标准以“3-1材料名称”的格式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