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平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也可通过(https://bm.gd-pa.cn/dzsys/plggb)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查询。
(四)资格复审
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通过(https://bm.gd-pa.cn/dzsys/plggb)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另行通知。
1.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居住地公安机关无犯罪证明、社会征信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需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
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本人放弃资格复审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五)面试
1.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
2.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及资格复审结果,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在公布资格复审结果时一并公布),面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平凉市公管办划定面试分数合格线,并另行通知。
3.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明。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六)总成绩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七)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按时体检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前往规定医院完成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八)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聘用的相关情况,即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已就业人员须在公示结束3日内提供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四、薪资待遇
1.本次聘用人员属签订劳动合同管理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人员身份,不占用编制。
2.对拟聘用人员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3.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工作优秀者可纳入行政办事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展等级认定,定岗晋级;如不胜任工作岗位或严重违反相关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平凉市公管办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聘用人员实行月薪制,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组成。培训期间不发放工资,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标准为3000元左右/月,试用期满人均工资3600-4100元左右/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按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标准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费用分为用人单位支付部分和个人支付部分,个人承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由单位扣除代缴。
5.聘用人员享受公休假、生育假等福利待遇,统一配发工装。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聘用相关信息和通知要求,请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bm.gd-pa.cn/dzsys/plggb)及时关注。
2.本次聘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