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下半年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3-09-18 16:08:31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专业面试采取试讲、案例分析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适岗能力、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面试分值100分,时间不少于15分钟。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综合面试分值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

    面试组织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最低竞争比例,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其他正常参加的人员仍可继续参加面试,但其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总成绩计算。

    1.专任教师岗位:

    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面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20%

    2.专职辅导员岗位:

    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业资格、相应执业资格、专业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合格者,由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给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生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登记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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