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考务费的考生,可于2023年11月9日09:00—11月10日09:00登录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招考系统(http://zp.cqcvc.edu.cn:8392/)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考务费。
六、考试及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为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考生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管理,及时关注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官网、考试现场等公布的相关通知,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为150分),采取闭卷笔答方式。考试类别分为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和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8)执行。考试类别、内容详见附件1。
2.公共科目笔试由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统一组织,时间暂定为2023年11月11日(星期六)(08:30—10:00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为《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不间断)。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于紧缺岗位的,经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降低比例开考。
(4)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等事项将在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应按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官网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安排在面试人选名单公示期内或公示结束后5日内。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由招聘方研究确定是否递补。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后,查实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其面试缺额不再递补。
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7),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对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查贯穿公招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