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安图县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注明户籍条件的,以《2023年安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为准,需提供户口簿。迁入安图县户籍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之前)。
6.报考“社区工作者”岗位人员,报名时须下载《2023年安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考生审核表》(附件4)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上传电子版。
7.报考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的考生报名时须上传《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附件5)和未缴纳社会保险凭证。
8.工作经历审核要求。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经历,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所学专业工作的经历。在编人员主要是审核档案中干部履历表、聘用合同、工资核定表等资料;非在编人员主要审核在工作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须经人社部门备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23年9月,即到2023年9月(含9月)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以后脱产学习(如全日制研究生)也不作为工作经历时间进行累计。岗位资格条件中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需上传社保缴费明细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须经人社部门备案)。
9.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紧急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3年10月14日上午9:00-10:30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试卷采用客观题、使用标准化答题卡,考生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
本次考试不接受考试成绩复核申请(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除外)。
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幼儿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学心理学》,护士岗位笔试科目为《护理学》,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考试大纲见(附件2),具体考试科目详见《2023年安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医生及其他特殊岗位,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进入考场。每名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或中性笔、2B铅笔和橡皮。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精神,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并在安图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须现场进行审核。请考生在缴费完成后于9月27日11:30前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小二寸照片(一张)、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审核表》(附件3)、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送至安图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于10月7日符合加分政策考生在安图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欢迎广大考生监督。逾期不报送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公告所涉及的优惠政策。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安图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2023年安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面试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