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按照“公开透明、择优招聘”的原则,面向社会青年、退役军人招录应急救援人员28名。具体岗位见《2023年派往重庆市专业应急救援总队第二批应急救援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常住地重庆(非重庆户籍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应急救援队伍,服从统一指挥及驻防调整安排。
4.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勇于担当。
5.对应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年龄、经历、资格等条件见《2023年派往重庆市专业应急救援总队第二批应急救援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
6.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从市专业应急救援总队辞职、离职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6.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以及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色盲、弱视及耳聋者。
8.残疾及有影响救援工作的慢性疾病,半月板、腰椎不正常,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有疾病者,糖尿病、骨质疏松患者。
9.重度神经衰弱,高血压、低血压、眩晕症者。
10.具有吸毒史,有纹身或有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或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的。
11.其他经医生确诊不适合从事救援工作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性情形。
(三)加分政策
1.笔试加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笔试加分,笔试加分总分不超过8分。
(1)取得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手资格证的,加5分。
(2)取得A1或A2型驾照的,加3分;取得B1或B2型驾照的,加2分。
2.总成绩加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总成绩加分,加分总分不超过8分。
(1)报考中队长或科长、通信技术岗总成绩加分。取得通信专业初级职称人员加5分;取得通信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加8分。对通过同一职称考试获得不同等级的,不累计计分。
(2)报考新闻宣传岗总成绩加分。2023年8月31日前,报考人员在求是、人民日报、新华日报、中央电视台、新华网、人民网、学习强国等主流媒体、报纸、平台发表署名文章的,每项加2分;在省市级、国家部委局级媒体、报纸、平台等发表署名文章的,每项加1分;在市级部门、区县部门级宣传平台、融媒体中心、公众号等发表署名文章、作品,或报考人员本人的正能量自媒体、短视频关注量达10万及以上的,每项加0.5分。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全程实行诚信报名。报名人员不得虚报瞒报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不得“试考”虚假报名、干扰报名秩序。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并全程接受监督。
(一)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在2023年9月14日9时起,至9月28日18时止,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重庆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进入“2023年派往重庆市专业应急救援总队第二批应急救援人员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页面,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登记照、相关证件及工作经历证明等,查询网上初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