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时间地点
9月17日全天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参加陕西省高校2024届毕业研究生联盟双选会)
9月19日全天兰州大学校本部(参加2023年秋季全国研究生专场巡回招聘会)
9月24日全天重庆大学A区主教学楼一楼大厅(参加2024届毕业博硕研究生就业双选会)
9月27日全天四川大学校本部就业指导中心四楼双选大厅(参加2024届毕业博硕研究生就业双选会)
(根据引才报名情况,赴外引才行程如有变化或在其他高校开展引才,将在定西党建网发布补充公告。)
五、引进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所有符合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均可参加我市在相关高校组织的招聘会进行现场报名、现场面试、现场签约。赴外引才过程中,对各高校招聘会引进情况进行实时统计,已签约的岗位在其他高校招聘会中不再引进。赴外引才工作结束后,对未签约的岗位,通过定西党建网发布网上报名集中引进的公告和具体岗位。
(一)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在招聘会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4)、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期间获得的相关等级证书及奖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须持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自主认定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院校毕业生除外);往届毕业生提供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4)、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获得的相关等级证书及奖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教育岗位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已签约岗位不再受理报名。
(二)资格审核
由报名审核组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入职前任何一个环节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取消拟引进资格。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工作采取现场面试。
(四)现场签约
本次引才现场面试工作结束后,组织、人社部门汇总审核拟引进人选有关情况,提交本次引才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经审定的拟引进人选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其中应届生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协议》,往届生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签约市直单位的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公室公章(代)签,签约县区的由县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代)签。
(五)考察体检
对意向性签约人员在入职前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在校(单位、社区)表现、户籍地公安机关政审等情况进行考察,调阅审查个人档案,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或在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拟引进资格。对考察合格人员,由本级组织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对于自主提供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由各县区、市直各用人单位或主管单位自行确定,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县区和市直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引进对象,由人社、编制部门办理入职手续,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
六、政策待遇
政策待遇根据市、县(区)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具体见附件。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引进资格的,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报名后,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引进资格。
3.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在赴外引才工作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引进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