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3年10月14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延安市宝塔区区内学校进行。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10月中下旬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延安市宝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延安市宝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延安市宝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由延安市宝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延安市宝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延安市宝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延安市宝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1)教师面试
采取讲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知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处理问题能力等。
(2)教辅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由延安市宝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延安市宝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延安市宝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