⑤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登记表提交后,不得更改。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报考岗位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涉嫌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1.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由张掖市水务局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初审时间:9月18日至19日18:00,共2天。现场报名的,由张掖市水务局现场审核考生资料;网络报名的,由张掖市水务局对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在48小时内完成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或邮件反馈考生。初审结束后,因提交材料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补报。
2.资格复审
张掖市水务局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审查结果由张掖市水务局电话通知考生,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向报名人员告知、说明理由。
(三)报名费收取
1.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主体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精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次150元。
2.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按程序进行现场缴费,确认缴费结果后,由现场工作人员将考生相关信息进行采集录入,信息录入后,由报名考生将报名材料全部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确认报名结束。2023年9月20日18:00前未完成缴费或缴费完成后未进行报名信息录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报考资格,不予发放《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
笔试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资格审查结束后,除004号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可将比例降至2:1,其他岗位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张掖市水务局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于2023年9月20日18: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1.笔试。笔试实行百分制,以闭卷形式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通过市水务局网站当天予以公示。
考试时间和地点根据工作需要,另行确定。具体以考生《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为准,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准考证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市水务局负责通知考生领取。
2.面试。依据应聘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比例不足时可降为2:1。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能力等。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通过市水务局网站当天予以公示。
3.综合成绩计算。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
(五)人选确定与聘用管理
1.拟聘人选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2.体检
拟聘人选确定后,由张掖市水务局及有关下属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工作。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