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名额,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十)公示和聘用
1.根据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古都先锋微信公众号、西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经应聘者本人确认放弃资格或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报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备案。
五、纪律要求
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须严格招聘程序,严肃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应聘人员须认真对照招聘条件,慎重选择岗位。对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进入笔试环节的,其成绩按无效处理。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一律取消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应聘西安市社区工作者。
六、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果社会上有假借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编印考试教材等行为,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029—86786742029—86780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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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
1.区县、开发区招聘数量分配表
2.社区两委“在职”证明
3.社区工作经历证明
4.西安市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退役士兵加分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