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民政部、住建部《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要求,推动建设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不断提升西安市社区治理与为民服务水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为区县、开发区招聘社区工作者1000名(具体数量详见附件1),主要从事社区治理和为民服务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6.18至40周岁(即1982年9月11日至2005年9月11日期间出生)。
(二)放宽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1.退役军人。
2.有连续2年以上西安市社区工作经历。
3.现任西安市社区“两委”成员。
4.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聘期待遇
拟聘用人员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报考区县、开发区的职能部门签订聘用合同,每5年为一个聘期。按照陕西省《关于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指导意见》和西安市《关于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聘期内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按照“三岗十八级”薪酬制度执行。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笔试、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1.发布时间:2023年9月7日
2.发布渠道:古都先锋微信公众号、西安人事考试网等媒体平台。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网址:
http://120.77.19.31:8005/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多岗位报名。不接受邮递、面呈简历等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9:00至2023年9月15日18:00。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如下资料:
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扫描件;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应与笔试时出示的身份证保持一致;
③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应聘人员,上传毕业证书扫描件,国内学历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聘人员,国内高校毕业生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④与放宽条件相关资料,退役证件、相关证书、所在镇(街)党(工)委出具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等扫描件。
⑤设置专业的岗位,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审核。
4.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9月11日12:00至2023年9月16日12:00。
5.缴费时间:2023年9月11日12:00至2023年9月16日24:00。
6.应聘人员报名后需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状态。尚未审核或资格初审未通过,可以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尚未审核或资格初审未通过,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