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笔试成绩及排名需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或临高县人民政府网查询,经笔试后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须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其他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有户籍限制的,需提供户口本。提供材料不全、相关主要材料信息不符,或未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的,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的,或自行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面试成绩在面试现场公布,综合成绩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结果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结果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根据体检结果,组织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拟聘用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报县政府审批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无特殊理由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应为5年以上,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五年,以合同生效之日起,服务期限未满五年的不得办理调动。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问题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坚决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九、回避制度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文秘、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28260658
监督电话:0898-28284451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6738761、66755323
(所有电话接听时间均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