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jtpt.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本公告中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报名、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详见“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一栏。
(一)主管部门电话:
吉林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处0431—88905321
(二)人社部门电话:
0431—88690916、88690586(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我校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432-66137368
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