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社会信用记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宝塔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报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四、重要提示
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911-8818503
附表:
1.2023年宝塔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需求计划表
2.2023年宝塔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报名登记表
2023年宝塔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