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9月12日08:00至9月13日18: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912-3881901,工作日接听时间8:30-11:30,15:00-17:30),待榆林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中心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和艰苦边远县区的招聘岗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9月11日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于9月19日08:00至9月22日24:00从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3年9月23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榆林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10月中下旬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9月25日08:00至9月27日18:00,榆林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中心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榆林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榆林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3年9月25日至9月26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准考证、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榆林市委组织部、榆林市人社局划定本市区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由榆林市委组织部、榆林市人社局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