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实施意见》和《2023年吉林省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县聘乡用”“乡聘村用”专项招聘计划实施方案》要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聘乡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长春市朝阳区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县聘乡用”分临床医学、康复治疗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等专业,计划招聘10人。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招聘初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招聘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8月21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实施“县聘乡用”专项招聘计划,具体条件如下:
1.岗位条件。
“县聘乡用”招聘条件。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2.具有相应专业基础理论和业务知识,能够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具有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本省行政区划范围内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的执业(助理)医师。
7.已毕业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本科)。
8.2017-2020年全省原15个贫困县招聘的特设岗位全科医生。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8月30日至9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点: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医院(长春市朝阳区义和路516号,4楼会议室)。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以及《2023年吉林省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县聘乡用”“乡聘村用”专项招聘报名表》(报名表可在省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也可在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官网下载),报名时须同时提交纸质版,纸质版要求用A4纸打印,粘贴近期6个月内红底正面1寸免冠照片1张(尺寸2.5CM×3.5CM)。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成立的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五)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六)有关规定。
1.只允许每名考生报考1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一律视为无效并取消其报考资格。
2.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点为2023年8月份,即到2023年8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