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赣州市于都新长征技工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3-08-23 15:15:59阅读:0地区:江西电脑版

  (2)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

  (3)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4)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8月28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8月28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注:8月28日为报名第一天)。

  4.其他条件:

  (1)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正式编制,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2)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的正式在编教师报考,必须在同一县域(或同一设区市市直学校,下同)内公办中小学校任教累计不少于5年(即:2018年9月及以前正式成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其中“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的服务期可与其转为正式编制教师后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且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由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020年招聘录用,连续任教3年至2023年8月底前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报考,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2021年招聘录用,连续任职两年至2023年8月底前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报考,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还有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由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

  在我省同一县域公办中小学任教累计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在编教师和服务不满3年(即:2021、2022年招聘录用)的特岗教师报考,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由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属地人社部门出具的解除聘用关系证明,并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完成解聘和下编手续。

  参加“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的定向师范生和省属高校的公费师范生,须按入学前签订的协议就业。如确要报考,须在报名截止日前与签订协议的单位解除协议。

  上述同意报考证明、解除聘用关系证明、解除协议证明等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交。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与聘用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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