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赣州市于都新长征技工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3-08-23 15:15:59阅读:0地区:江西电脑版

  为适应我县技工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加强我县技工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以更好地服务“人才强县”战略部署,促进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于都新长征技工学校师资实际情况,经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事业编制的专业理论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共计20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考核,宁缺毋滥,择优录用。

  招聘考试采取实操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实操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所有成绩计算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岗位所需的资格及技能要求;

  5.具备相应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①已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②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6.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9.于都县编制内管理的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1.具体招聘岗位要求、招聘人数及所需资格详见《于都新长征技工学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考生在报名期间(截止2023年8月29日前)须满足本次招聘的所有条件。

  2.学历条件:

  (1)报考人员的身份、专业、学历、学位需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为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

  (2)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并可报考符合岗位条件的限应届毕业生岗位。考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报考对应专业岗位。

  (3)岗位中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与学历对应的学位”岗位,招聘单位在岗位条件中分别明确了所需研究生和本科专业,考生应按岗位专业要求同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及学位证。

  3.专业条件:

  (1)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二二版)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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