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通用知识》考试复习范围详见《2023年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附件2)。
(二)资格条件复审
1.由长白山管委会人社局及相关部门成立资格条件复审小组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复审时,进入面试的考生应按照报名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报名表、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职业)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条件复审期间,因本人放弃或按考生所留联系方式联系不上取消面试资格的,以及资格条件复审期间和终止后查出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非以上原因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虽然符合递补条件但是本人放弃递补超过3人以上的,不再递补。
3.拟面试人选资格条件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另行通知。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低于及格线的考生,不得作为拟聘人员。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总成绩时,先按比例折合后,再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亦相同,需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对首次体检异常人员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均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承担。
考生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及体检考察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体检与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白山管委会政务网(http://www.changbaishan.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在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培训上岗。受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期三年。
八、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