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专业测试和面试
1.对初审资格合格人员均需参加专业测试和面试。
2.成绩计算方式: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加试。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汉中市中医医院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递补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资料、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核,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资格复审
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合格人员相关资料报送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站、汉中市中医院官网发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备案与聘用
公示期满后,向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拟聘用结果备案。
对资格合格的人员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社保、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的汉中市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人员和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有关要求
(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要求,对有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不服从管理、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以上。情节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将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名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取消复审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也包括面试、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由上级主管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实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招聘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报名、考试咨询电话:5300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