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夏银川海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08-21 11:14:11阅读:0地区:宁夏电脑版

  (五)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综合素质,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处理人际关系能力、应变能力、专业能力、逻辑思维、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要素。面试总分为100分制,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六)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未进入考察的人员不再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部分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2.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一贯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八)公示和聘用。

  完成体检、考察程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银川海关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因个人原因提出调动。

  四、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1.在资格复审阶段,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1.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银川海关研究决定。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银川海关门户网站(http://yinchuan.customs.gov.cn/)公布,请广大应聘者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4.应聘人员应对报考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5.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填写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6.政策咨询电话:0951-5679215.

  7.监督举报电话:0951-5679152.

  8.本公告由银川海关负责解释。

  附件:1.《银川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xls

  2.《银川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3.《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声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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