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后岗位出现空缺的,一律不再递补。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非2023年毕业生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要件,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3年毕业生聘用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暂缓聘用,截止2023年12月31日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2.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人才政策
依据《辽源市服务创新转型发展“152人才集聚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等我市人才政策,符合政策的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九、纪律要求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本公告一经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变更。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lyxa.gov.cn)
(二)咨询电话
1.招聘岗位报名咨询电话见附件1、附件2“考生报名咨询电话”
2.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838-9296
3.考试咨询电话:0437-3168957、3292606(辽源市人事考试中心)
4.监督举报电话:
党群类别:15043775106(中共辽源市西安区委组织部)
政府类别:0437-3167311(辽源市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2023年辽源市西安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2.2023年辽源市西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3.2023年辽源市西安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
中共辽源市西安区委组织部
辽源市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