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面向社会为我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8名,其中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名,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6日至2005年8月15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3年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sthjt.shaanxi.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http://zk.snhrm.com。(具体报名程序详见报名页面的“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8日08:00至2023年9月1日18:00。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8月28日8:00至2023年9月2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根据报名人员提供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待定。
2.资格复审地点:陕西环保综合办公大楼18楼“老干之家”活动室(西安市西影路112号)。
3.资格审查携带资料。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报名后打印)、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保管好个人用户名和密码,以备现场学历验证使用。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无同意报考证明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还须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相对应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与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等)。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sthjt.shaanxi.gov.cn)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言语表达和仪态仪表以及专业知识基础和应用能力等要素,面试时间12分钟。面试成绩并列的,当场进行加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