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石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一)本公告由石柱县委组织部、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在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zx.gov.cn/)“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上公示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81506789;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73339515。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石柱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
3.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x
5.附件5: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7.附件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