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将在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zx.gov.cn/)“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的考生,应按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zx.gov.cn/)“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通知的时间、地点,由本人到场提供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9),接受报名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者,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会商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石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考生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6);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重庆市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面试通知书》。
1.A类岗位
面试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时间不低于10分钟,分值为100分。
2.B类岗位
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试讲,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时间不低于10分钟,分值为100分;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时间不低于10分钟,分值为100分。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的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任一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A类岗位
未组织笔试的: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组织笔试的: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2.B类岗位
未组织笔试的: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组织笔试的: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zx.gov.cn/)“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综合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