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肃河西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3-08-07 18:01:45阅读:0地区:甘肃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等文件精神,河西学院决定面向2023年应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部分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2名,详见附件1《河西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其中,教师岗位聘用人员入职后须先从事至少2年辅导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3.已取得符合应聘岗位专业(方向)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且2023年9月30日前能在相关网站查验,其中,毕业证上学历及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方向)一致,国(境)外取得的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为准。高校自设专业和国(境)外专业,依据所学专业课程设置等情况,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招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决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4.年龄要求:岗位要求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的须是1987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岗位要求学历为本科的须是1992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注明年龄要求的除外。

  5.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见附件1《岗位列表》。其中,根据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甘政办发〔2021〕9号、甘卫科教发〔2022〕55号等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采取强制措施的。

  (2)尚在处分期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的。

  (6)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7)有师德失范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岗位查询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1《岗位列表》进行查询,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2.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8月9日10:00至2023年8月14日10:00。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进入附件2所列的报名系统,注册并填写应聘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资格初审

  2023年8月9日10:00至8月14日22:00,由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材料进行初审,并反馈初审结果。应聘人员进入附件2所列的查询系统,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在报名最后一天报名如初审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责任自负。

  (4)报名缴费

  2023年8月15日10:00至8月17日10: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根据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文件精神,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

  缴费流程请查看附件3。

  应聘人员在缴费成功后,打印正式缴费票据,并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缴费票据参加考试。

  (二)笔试

  1.时间地点

  2023年8月26日08:30-10:30,河西学院校本部(甘肃省张掖市北环路846号),具体考场安排请在8月25日10:00后到我校人事处网站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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