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2023-08-07 18:03:31阅读:0地区:陕西电脑版

  1.面试时间及地点

  待面试时间地点确定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电话逐一通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并在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单独组织面试。

  2.面试安排

  设置面试考场1个,考官7名,其中主考官1名。考场设纪检监督席、工作人员席(计时、计分)、考生席。

  设置候考室1个,候考室工作人员1人,引导员1人。

  设置等待区1个,等待区工作人员1名。

  3.面试程序

  (1)根据工作需要,考生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考点,通过考试检查后方可进入候考室。

  (2)考生进入候考室,将通讯工具交候考室工作人员保管。

  (3)工作人员点名后,考生统一在候考室等待面试,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4)主考官通知引导员按顺序引领考生入场,主考官宣布开始后计时员计时,计时员在到时前3分钟对面试人员进行提醒。各考官根据面试人员答题情况打分,准确填写《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聘面试评分表》,并签字确认。纪检监督员收集考官评分表后交计分员汇总,最终成绩表由计分员、纪检监督员签字后,按照有关规定存档备案。

  (5)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引导员引领至等待区等待确认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确定后,引导员通知考生进入考场在《面试成绩确认单》上签字,考生确认成绩后在工作人员督促下先行离开并等待通知。

  4.面试评分办法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每位考官独立进行评判打分。打分采取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1位,不实行四舍五入。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的办法,确定考生最终成绩。

  (五)体检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医院安排为三级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所应聘事业单位承担,复查费用自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依据面试成绩确定递补人员,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依据面试成绩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在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办理有关招聘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此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核、现场面试、报到入职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但住宿费和交通费需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纪律要求

  为确保公平、公正,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相关直属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和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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